1、政策背景与目的
为适应驻马店市驿城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土地市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函〔2023〕10号)等文件要求,驿城区在上一轮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成果的基础上,完成了新一轮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
此次更新旨在反映近年来土地利用发展现状、土地市场实际情况及未来城镇发展方向,为土地资产管理、供应、统计、交易提供参考依据。
2、更新调整范围与依据
范围:覆盖驻马店市驿城区8个乡镇即水屯镇、沙河店镇、板桥镇、诸市镇、蚁蜂镇、朱古洞乡、胡庙乡、老河乡。
依据:结合近几年土地利用发展现状、土地市场实际情况和未来城镇发展方向,技术成果已通过河南省自然资源厅、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专家验收。
3、乡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
各乡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中水屯镇商服用地:一级650元/平方米,二级495元/平方米;住宅用地:一级540元/平方米,二级440元/平方米;工矿仓储用地:一级270元/平方米,二级255元/平方米;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一级285元/平方米,二级265元/平方米。朱古洞乡、胡庙乡、蚁蜂镇、诸市镇、沙河店镇、板桥镇、老河乡等乡镇地价依次略有差异,具体见公布文件中的《驿城区各乡镇基准地价成果表》。
4、基准地价说明
(1)适用范围:驿城区乡镇定级范围内的国有土地。
(2)内涵:正常市场条件下,各用途各土地级别区域内,设定土地开发程度、容积率等条件下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
(3)基准日:2023年1月1日。
(4)用途分类:分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类。
(5)标准容积率:商服用地1.1、住宅用地1.2、工矿仓储用地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3等。
(6)年限:均为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如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等。
(7)开发程度:三通一平(通路、通电、通上水和场地平整)。
5、政策实施与应用
自2025年12月16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基准地价的更新应用:(1)进行宏观调控,加强地价管理;(2)为征收土地税费提供价格依据;(3)有利于活跃土地市场,指导土地交易;(4)为土地利用、城市规划、房地产投资提供参考;(5)宗地地价评估方面的应用。
6、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驿城分局
联系方式:0396-2915063








